第一百三十四章 书生飞剑侠客行-《雪中悍刀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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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瞪大眼睛问道:“谁的?”
洪柏牵驼走在烫人的盐碱戈壁上,笑道:“北凉王妃的补服,便是那一品狮的兽纹补子,传言极为华美,称得上是天衣无缝。哪怕与北凉王的蟒袍挂在一起,也不失了半点风采。”
澹台长乐久居深闺,终归只是喜欢那诗情画意的女子,对王朝更迭从来不去问津,对于那些北凉王妃,也只听说早逝,没能享福几年。洪柏却是市井草莽出身,走南闯北,也曾有几遭让常人艳羡的因缘际会,壮年时在中原江湖上也闯荡出不小的名声,至于为何裹入士子北奔的洪流,又为何在澹台偏支寄人篱下,估摸就又是一些不能与人笑说的辛酸事了。耳顺之年后,舞刀弄枪不多,反而捡起了年轻时候深恶痛绝的书籍,修身养性。老人提起这位王妃,也是自发地肃然起敬,轻声道:“这位王妃,曾是三百年来唯一的女子剑仙呐。”
她自然而然问道:“剑仙是什么?可以踩在剑上飞来飞去吗?”
未入二品的洪柏哪里知晓陆地神仙境界的高深,耿直性子也由不得老人随口胡诌,只好讪讪然道:“约莫是可以的吧。”
她撇头掩嘴一笑,好心不揭老底,洪柏成精的人物了,老脸一红。
澹台长乐敛去轻微笑意,问道:“咱们南朝有剑仙胚子吗?”
洪柏摇头道:“听说离阳王朝那边多一些。剑道一途,不得不承认,自古便是中原剑客更风流,以前有我那一辈江湖翘楚的李淳罡,现在有桃花剑神邓太阿,我想以后也肯定是离阳人,轮不到北莽做剑道魁首。”
女子一脸神往道:“剑仙啊,真想亲眼见上一见。”
洪柏不好明面上反驳,只是低声笑道:“一剑动辄断江,要不就是撼山摧城,咱们凡夫俗子,还是不见为妙。”
天地之间骤起异象。如同脾气难测的老天爷动了肝火,蓦地狂躁起来,跟老天爷讨口饭吃的行当,如佃农耕种,如牧人赶羊,最怕这个。澹台长乐不清楚厉害轻重,洪柏却已经是脸色苍白,脸色颓败,驼队里常年走丝路的老商贾也是如出一辙,澹台长乐举目眺望,天地一线宛如黑烟弥漫,遮天蔽日,正午时分,天色就逐渐黯淡如黄昏。在黄沙万里中行走,一怕陆地龙汲水,再就是怕这种沙尘暴,前者相对稀少,后者一般而言多发生在春季,如今已是由夏转秋,怎的就无端摊上这种滔天祸事?关键是这次沙尘暴尤为来势汹汹,遥望远处那风沙漫天的恐怖架势,洪柏如何都没料到会在这座戈壁滩遇上这种规模的风沙,当机立断,驼队在戈壁滩上已是退无可退,命令驼队开始杀驼剥皮,剔除内脏,腾出一具骆驼骨架,好让澹台商旅钻入其中,五十余头骆驼汇聚一堆,再披上骆驼皮遮住缝隙,兴许可以躲过一劫,平时一些小沙暴,还可以躲在屈膝骆驼附近,今天这场巨大沙暴是万万不敢托大了。好在澹台家族豢养的骆驼骨架都大,可以一驼挤两人,至于这般全然不计后果的计较,能否躲得过风沙,就看天命了。
听说要杀驼避风,女子舍不得座下那匹处出感情的白骆驼,哭红了眼,怎么都不愿意抽出刀子宰杀剥皮。洪柏跟手脚利索的驼队成员都顾不得那批价格等金的货物,快刀杀死相依为命的骆驼,忙着摘掉内脏胃囊,沙尘暴已是近在咫尺,已经抬头可见一道高如城墙的黑沙从西北方推移而来,卷起飞沙走石无数,呼啸声如轰雷。回头见到小姐竟然还在跟那只白骆驼两两相望,老人急红了眼,顾不得是否会被小姐记仇怨恨,提刀就要替她杀了骆驼以供避难,正如老人所说,驼队所载货物很值钱,但人命更值钱,这支商旅人员俱是澹台丝绸贸易的精英,死了谁都是家族短时间内难以填补的损失,更别提澹台长乐是老主人最宠溺的小孙女,甚至连老太爷都打心眼喜欢,她若是夭折在这场风沙中,洪柏没脸皮活着回去。
洪柏大声喊道:“小姐不能再拖了!”
她满脸委屈,哭红肿了眼眸,楚楚可怜,洪柏心中叹息,提刀就走向那匹驼队中最为漂亮的小白骆驼。
澹台长乐转过头,虽然心中不忍,却没有不懂事到阻拦的地步。
她转头时,猛然瞪大那双流光溢彩的秋水眸子,只见一袭黑衫内白底的负笈书生飘然而至,她还以为看花了眼,使劲眨了眨眼,只是一眨眼功夫,他就擦肩而过,到了举刀洪柏身边,按了按老人手臂,洪柏抬头一脸茫然,曾经跟驼队借了一囊水的书生摇摇头,好似示意洪柏不用下刀,洪柏犹豫不决时,应该是那及冠年数负笈游学的书生不知好歹地继续前掠,一掠便是飘拂五六丈,说不尽的潇洒风流,澹台长乐看得目瞪口呆,他不是那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吗?当时见他出钱买水,她还在心里笑话他不识游历险恶,竟然敢单枪匹马在黄沙荒漠里出行。
那时她曾泛起一股不为人知的女子心思,只觉得他这般的俊逸书生,就该在荒郊野岭的破败古寺孤庙里挑灯夜读,说不定还会有狐仙去自荐枕席呢。好在那时候丝巾蒙面,也没有谁看到她的俏脸两颊起桃红。
书生孤身前掠,距离那堵黑墙只差大概三里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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